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官方微博
您现在的位置: 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创新创业|科技孵化|成果转化|双一流建设 >> 行业资讯 >> 正文
安徽校企深度融合 ,政府助力打通校企“双向车道”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119 更新时间:2017-7-6 18:56:50

    近日安徽省出台《关于高校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当地高校负责人进行解读——

    当前,高校在与企业合作中存在哪些难点,《指导意见》的出台对破解难点有哪些积极意义?
    刘宁(安徽工程大学校长):当前,高校和企业间联络互动机制尚不健全,校企合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高校面临科技型、创新型人才缺乏的状况。高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促进高校科学研究和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激活高校科研队伍,打通用人通道,完善人才引进使用机制。高校以岗位聘用引进智力,开拓高校人才引进渠道,为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流动岗位主要面向企业技术骨干设置,企业技术骨干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知识结构,到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不仅能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创新型和技能型人才,还可以利用高校先进的实验设备和科研团队及企业科研团队应用研究经验丰富的优势,为企业和高校培养科研转化能力较强的研究骨干。企业技术骨干到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为在校学生提供更多的科学研究机会,相关专业的学生参与企业技术人员的研究团队,能够在理论学习之余,进行实践创新,将所学知识真正运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提高学生自主创新的能力,进一步开拓视野,与理论学习形成互补,从而完善高校人才培养模式。
    高校设立流动岗位拓展了校企合作范围,提升了校企合作层次。通过校企合作、研企对接,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有力地推动科技创新技术平台建设。高校成为企业的技术后盾,联合攻关企业的关键技术难题,攻关国家、省和企业的重大、重点项目。高校根据企业的技术需要,参与企业技术决策、产品研发,提供技术信息,转让科研成果,提高科研成果应用率,智能互补,发挥群体优势,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借助高校科研团队的实力,通过吸收校企合作的科研成果,提高核心竞争力,可以很好的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对于高校来说,与企业开展合作,可以使科研成果更快地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产生实际的效益。高校借助企业技术团队的智力支持,更好地进行科研难题攻关,充分发挥企业技术骨干的技术优势,更好地推动高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使高校建成一批创新性较强的优势学科。
    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是校企深度融合的关键点,《指导意见》对高校进一步用活企业技术人才有哪些帮助?
    李家新 (安徽工业大学校长):《指导意见》坚持以用为本,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政策创新,打通了体制内外人才流动的“双向车道”,是人才体制改革的崭新尝试。校企深度融合,有利于用活人才,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推动创新,更有利于提升高校的工程教育质量和水平。但目前情势下,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用活企业技术人才还存在一些实际操作困难。目前,高校引进企业技术人员一是采用“挖人引进”的模式,不仅难以挖掘高水平技术人才,即使成功引进也无法与企业实现互惠而且难以持续。二是采取“兼职聘用”的模式,这种模式也缺乏明确政策的支持和规范,目前支付报酬等只能通过学生实习经费等途径解决,缺乏规范性。
    校企人才合理、规范、动态的流动,需要更多的支持和维护。近日出台的《指导意见》,就建立了企业向高校流转的 “双向车道”。我认为这是人才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沿着这个突破口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还有一些工作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协同推进。一是要求政府颁发必要的法律法规,形成有效的激励政策以及建立权威的宏观协调机制。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校企之间的合作要克服自发的、短期的、不规范的甚至是靠关系维系的较低层次,要形成统一协调的、自觉规范的整体行动,让企业可以在第一时间知晓专家、教授们所研究的课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高校、科研院所借助企业工程设施和高档次的技术人才,提高师生理论结合实践的水平。真正互惠共赢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各级主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监督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学技术部门建立健全必要跟踪服务机制。四是企业技术人员走进高校后,大多数人对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环境很难适应,自身的优势很难得到充分发挥。高校要强化培训和指导,使企业技术人员尽快从工程师到“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转变,在潜心研究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发挥“双师”优势,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进行创新融合。只有这样才能很快激活整个人才队伍“一池春水”。
    如何看待《指导意见》针对流动性岗位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岗位待遇等方面作出的规定和举措?
    方院生 (安徽芜湖技师学院院长):《指导意见》对流动性岗位的组织实施,创新提出:流动性岗位按需自主设立、实行动态管理、人员由校企双方自主协商、签订工作协议。其创新之处在于,首先,体现了流动性岗位设立是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真正落实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体现了流动岗位设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其次,注重时效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技术的发展和产业的进步与时俱进,高校院所对企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亦然。用人单位既可以与企业协商,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这样扩大了选人用人范围,体现了择优和公平性原则,有利于鼓励企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第三,三方签订工作协议,体现了流动性岗位设立的规范性,以契约方式明确了三方责、权、利,保证了流动岗位实施工作有序推进。从人事管理的视角来看,将原来对具体人的管理改革为对岗位的管理,做到按需设岗,以岗聘人,动态管理,打破传统的铁交椅、铁饭碗式的人事管理模式。技工院校能自主与企业协商,按照产业发展和岗位技能的需求,在企业和社会选聘生产管理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扩大了技工院校师资来源,给技工院校师资来源提供源头活水。这样,技工院校能主动适应市场的发展与变化,针对安徽省产业升级、技术发展,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推行工学一体的教育教学改革,真正做到产教结合、校企融合发展。这种柔性人才流动机制体现了市场对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别是学校、企业、流动岗位人员签订三方工作协议,明确三方的责权利,真正加深校企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这不仅是三方收益,更有利于学生发展,让学生所学知识和掌握的技能适应岗位需求,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这也是建设技工大省的必然要求。
   《指导意见》对流动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创新提出:流动岗位人员由双方共同管理,兼职期间应执行高校院所有关规定;流动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政治规矩、师德师风、基本教学科研规范和规章制度等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制定量化考核指标,认真组织考核,优奖劣汰,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经企业同意,可以按规定调动入职。其创新之处在于,首先,建立了流动岗位人员常态化管理模式,有利于维护双方人事管理工作秩序,克服了临时性观点,双方共同管理,使流动岗位人员管理上升到制度层面,校企双方担负相应责任,有利于加强对流动岗位人员管理,做到人员流动、岗位常态;流动岗位人员兼职期间应执行高校院所有关规定,克服了流动岗位人员兼职期间的临时性观点,明确岗位责职,确立了其在企业是技术骨干,在院校是教学科研专家的双重身份,把双师型队伍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为新型学徒制的建立提供了人才保障。其次,日常管理强调对动岗位人员加强岗前培训,体现了日常管理的正规性、科学性,对于技工院校而言,来自企业的流动岗位人员来到学校担任双师型教师,必须遵从教育教学规律,必须保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有良好师德师风,做到为人师表,不仅解疑答惑,传授知识和技能,更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人,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三,加强业绩量化考核,体现了日常管理的科学性,用事实说话。通过考核优奖劣汰,符合人事管理规律,也促进了流动性岗位流动性的实现,杜绝了固定岗位人员管理的沉疴积弊。更有意义的是,符合人才引进的流动性岗位人员,经企业同意,可以调入高校院所,开启了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畅通了企业专技人员交流到高校院所的通道,真正做到唯才是举,更符合技工院校优质师资来源的需要,使技工院校从企业选聘录用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从事高技能人才培养成为可能。
   《指导意见》对流动性岗位的待遇,创新提出:明确流动岗位人员人事劳动关系、薪酬协商约定、调整工资总额等举措。这从制度上保障了流动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合理待遇的合法性。同时也兼顾了高校院所现实利益,不因流动岗位人员的设立而挤占了现有人员合法利益。切实把流动性岗位建成一种柔性人才流动机制,而不是人事关系的转移,从一定程度打消了企业的顾虑,通过双方互利合作地开展,必将进一步提高企业积极性。特别是工资总额的调整,从制度上保障了流动岗位人员的报酬来源,使高校院所这种购买服务成为可能,也有利于推动流动岗位顺利实施,保护了流动岗位人员和高校院所现有员工的切身利益。
    流动岗位的设立,对高职教育发展释放出哪些利好信息?
    孙顺利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这一人才新政为解决校企合作育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激发创新活力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一把“关键钥匙”。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是学校“一头热”。比如一些职业院校虽然牵头成立了职业教育集团,努力打造校企合作育人平台,但总体效果不甚理想。如何才能真正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如何做到打通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最后“一里路”?允许高校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为促进产教融合、合作育人提供了有效的“粘合剂”,企业技术人员可以教师的身份直接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将为校企协同育人开辟最为现实的途径。
    同时,鼓励企业支持优秀技术人才到学校兼职授课,这是在较短时间内解决高职院校师资实践经验不足的捷径。也有利于盘活企业人才资源,引导“富余”人才加入高校师资队伍,切实解决高校师资结构的“短板”。随着人才流动新政的出台,将大大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向企业优秀人才主动伸出“橄榄枝”,开辟出一条人才流动的“绿色通道”。高校设立针对性极强的 “流动岗位”,吸引优秀企业人才当兼职教师,是一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师资管理新理念,以兼职这种“软引进”的形式,实现了人才智力、资源的柔性流动。
    在国家鼓励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高职院校更要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如何才能吸引企业优秀人才,使他们真正参与到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手段的创新和研发能力的提升等方面呢?我省适时推出有效的人才流动保障政策,将会积极有效地促进高校改变以往在企业人才聘用方面的“被动局面”,可以更加积极主动地引进并利用企业技术人员在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和技能熟练等方面的优势,增强活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012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鼓励高等学校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但是一直由于缺乏相应明确的实施政策,无法得到很好落实。 《指导意见》赋予用人主体充分自主权,是人才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沿着这个突破口不断深入,推动企业人才向高校流动成为一种新常态。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要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完善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充分释放人才政策效应,深挖人才发展潜力,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更好发挥科研院所职能、把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将产生怎样的积极影响?
    赵今明(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所长):当前,全球竞争正从经济竞争、产业竞争前移到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孕育兴起,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素的规模驱动力在逐步减弱,而实现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则必须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实施创新驱动,建设技工大省,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人才是关键,没有强大的人才队伍作后盾,创新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指导意见》出台,鼓励企业技术人员到高校院所的流动岗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为我省科技人才特别是技能人才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
    协同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加强研企对接,推动协同创新体系发展,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成为时代的主题。 2016年,全省拥有科研机构4817个,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办机构1224个;科研院所总数达到102家,其中中央驻皖科研机构16家、省属及省以下科研机构86家。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863家,专业技术人员约224.6万人。加强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交流,培养壮大企业研发人才队伍,是促进科技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技术优势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安徽省在引进培养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方面采取了很多针对性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6年,我省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总数达到21.3万人;全省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预计达到13.5万人年,其中企业 R&D人员占全省比重达80%左右。但总体来看,人才结构不合理、企业技能人才不足等问题仍十分突出。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在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利用研究机构的人才和专业优势,让企业研发人员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将成为培养企业科研骨干的新平台。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推荐 更多>>
    行业资讯

    | 法律公告 | 寻求报道发展历程 | 联系我们 | 公益活动 | 赛事活动 | 联盟成员
    电    话:010-56257726  传   真:010-56257726  Email:Hezuo@cauec.org 
    京西办公区:北京莲石湖西路98号院7号楼阳光大厦   万寿路办公区:北京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信部机关 
    Copyright 2014-2024 版权所有 校企合作联盟 校企联盟(北京)科技咨询中心  京公网安备11010902000809号   京ICP备140292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