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背景】
近3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企业、院校、政府等都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但是,和世界上发达国家德国、日本、美国等国相比,我国开展校企合作的时间短、经验不足,和世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企业、院校、政府等主体在如何发挥主体地位作用和各自的优势上还存在着许多困境和困惑。
目前,中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达1亿户;全国高校共2914所(含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我国产学研用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向经济成果转化的比例低,企业的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亟待提升。比如,科技科技投入迅速增长的同时,突破性原创性成果较少;应用型科技成果产出不少,但整体转化率很低。据统计,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10%,部分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5%,而发达国家普遍达到40%~50%,只有尽快实现产业化,才能真正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目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仅占25%,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占0.56%,大中型企业仅为0.71%;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甚至靠仿造过日子。虽然国家在近两年推出了各类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但参与的院校和企业毕竟是少数;远水解不了近渴。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院校与企业的合作空间广阔,大有可为。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密集出台,促进了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发展。院校可以通过发挥科研实力强、学术基础牢固的特点,集中力量在关键领域进行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并形成相当数量的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优势,然后向型企业转移,由企业完成知识产权和人才资源的市场过程。要想让专利成果真正走出高校,实现科研与产业的对接,还需要“孵化”平台。通过这种深入合作,使高校的研发会相对更务实,更接近市场,将高校定位于“论文写在产品上,研究做在工程中,成果转化在企业里”,企业亦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和市场优势向院校和政府机构提供服务,形成跨领域深层次的合作,吸收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科教人才资源优势,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强化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通过行业机构平台,聚集优势资源,树立高校、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和人才培养机制,全国性的校企合作平台的成立很有必要。
【联盟简介】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指导下,部委领导、专家和相关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社会参与、市场方式运营机制下,于2014年4月29日成立了中国校企合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吸纳各类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相关单位参与。联盟是一个自愿参加、自律性的行业机构,是非盈利性组织机构。联盟致力于建立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联盟将在科技成果转化、学科建设、产业研究、金融服务、创新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服务等方面为会员提供落地服务和解决方案;并提供行业信息和技术交流、专业培训、产业合作、会展服务和投融资咨询服务等,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联盟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中国校企合作联盟(China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英文简称CAUEC)。联盟以技术创新需求为纽带,以契约关系为保障,有效整合产、学、研、投、融、用各方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搭建一个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建立产教融合长效运行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强化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平台遵循“开放协作,聚集共享,融合创新,全面辐射”的原则,将通过有效沟通,实现对需求的最大汇集;通过开放式合作,实现以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为基础的公共服务能力的拓展与提升;通过对各类要素的集成与合理配置,实现要素的有效融合与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各环节的服务构建,实现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全过程的服务跟踪;通过与各省市和国外机构的合作,实现平台对技术、产品、人才和服务的多维辐射功能;通过对科技服务体制和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推动全社会对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的共享。形成日趋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链,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辅助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形成良性的发展态势,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全局和长远发展。
【组织结构】
【联盟工作范围】
一、搭建资源共享平台
吸收各省市校企合作组织、创业投资机构、科研院所、院校、媒体、企业成为中国校企合作联盟理事或会员单位,有一定影响力的机构将成为副理事长单位或理事长单位。建设一个资源共享、行业互助、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非盈利性行业组织机构;建立师资库、专家库、项目库、成果库、人才库等,不断扩大校企合作组织的规模。
二、科技成果评价转化
提供科技成果评价转化、版权与专利申请、科技政策咨询、行业专家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围绕现代服务科技成果开展技术转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转移、投融资、市场推广等服务,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和新平台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创新创业孵化
通过创新创业宣讲和赛训,结合人才特点和环境,形成”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的全产业链的科技园区产业布局,逐步构建聚集“政、产、学、研、金、介、贸、媒”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环
境,形成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知识创新的“创新场”。通过与高校和地方政府合作,构建创新创业孵化生态圈。
四、专业培训和产业研究
组织开展就业与创业培训,管理与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双师型”师资培训和互派交流,校企技术人才和市场管理人才的定向培养,学科建设与课程共建、项目申报、实验室与研究中心共建、研究成果对接,使校企合作更顺畅。开展本领域政策、技术以及产业研究工作;组织会员企业针对本领域的共性技术、标准开展联合攻关及研发;建立双创基地和国家级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领军人才与学科带头人引进等;为会员提供本领域的咨询服务。
五、会展与活动交流
开展技术交流、培训、展会、论坛会、新产品发布会等,促进技术合作。不定期举办校企合作论坛、专项培训和博览会、大学生创新与创业大赛、公益活动与捐赠。按照“典型引路,示范推进”的工作要求,树立和推广一批校企合作典型单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联盟成员与国际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标准协会、高校等开展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编辑联盟内部交流电子期刊,提升联盟及成员单位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七、政府委托事项及其他相关业务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业4.0、智慧城市、人工智能、重大专项、产业发展基金等的申报的咨询,组织承担、协助推荐联盟成员单位申请各类政府项目及资助,组织实施政府、行业重大、重点工程;协助推荐联盟成员单位申请各类政府项目报奖;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代表联盟各成员单位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提出制定行业规划、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建议;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参加本行业产品质量的评定,收集和反馈本行业产品质量信息,进行诊断和咨询;协调、沟通现代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发挥联盟自律职能,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创造公平竞争、协同发展的良好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