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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

    中国校企合作联盟注重与国内外院校与企业、行业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努力成为院校和企业的科研成果向产业转化的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和重大项目组织平台,并通过灵活的机制和有效的政策促进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形成、交换、共享与转让,与院校、企业和行业组织发展形成共赢的互动关系。中国校企合联盟的合作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项目合作:

    这种方式通常由企业提供工程人员和研究经费,学校提供研究人员和科研环境,合作的具体内容由校企双方协商约定,合作经费没有限制,是一种较为自由的合作方式,也是大学与企业合作最为常用的一种方式。

 

建立联合研发机构:

    根据科技创新的需求,向大学提供相对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和项目,大学提供人员、场地和技术,通过联合研发机构将大学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培养企业技术创新人才紧密结合起来。联合研发机构的期限一般为三年,依据双方合作协议开展工作,合作企业通常需要满足《中国校企合作联盟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联合科研机构的实施细则》的要求。中国校企合作联盟促成院校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建立联合研发机构,联合研发机构挂靠校企联盟(北京)科技咨询中心管理,即合同执行、资源分配、人员聘任和业绩考核等都在该中心进行。联合机构设立管委会,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联合研发机构行政班子负责人负责制。中国校企合作联盟制定了《校企联合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对联合机构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科研成果转化:

    中国校企合作联盟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建立起一整套合作机制,合理的划分学校、企业以及个人的利益,从而科研成果得到顺利推广和使用。

 

人才解决方案:

    中国校企合作联盟依托平台优势,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制定人才需求与管理方案,根据企业需求通过猎头方式或院校工学结合、冠名、定制等形式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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