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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税优惠政策破解校企合作困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732 更新时间:2015-3-31 14:29:36

长期以来,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一头热”的现象成为职业教育发展难以突破的瓶颈。3月26日下午在江苏省贯彻职业教育法情况汇报会上,江苏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沈益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大财税优惠政策,税收减免和财政补助双管齐下。

“建议从立法层面调动企业参与办学或直接办学的积极性。”沈益锋说,企业与学校合作往往是学校主动,企业积极性不高。建议加大财税优惠政策,探索按照学生或准员工培养培训数量,税收减免和财政补助双管齐下,激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职业教育。

“要想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将职业教育法的要求真正落地,还应当落实企业承担对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进行职业教育费用的法律义务。”沈益锋建议,由国家行政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稽查手段和牵头部门,推动各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健全可操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政府和企业共同投入职业教育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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